尊敬的客户:
您好!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《关于加快推进银行函证集中处理工作的通知》(银保监办便函【2022】834号)要求,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于2023年1月1日前实现询证函的全面集中受理与回函。从2022年12月20日起,苏州分行辖内(含县域)所有网点将不再受理询证业务办理。为提高对公函证业务办理效率,提升我行服务体验。现将我行对公函证业务受理信息通告如下:
函证方式 | 受理机构 | 办公地址 |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|
邮寄/现场 | 招商银行苏州分行运营中心 | 苏州市工业园区万盛街36号招银大厦12楼运营中心 | 证询业务联系人
0512-69869861 0512-69869114 |
注意事项:
1.我行函证的账户范围以询证函中的“函件收件人”作为依据。如需我行对客户在招商银行苏州分行开立的所有户口进行函证,询证函中“函证收件人”请填写“招商银行苏州分行”;如仅函证客户在指定支行的业务情况,询证函中“函证收件人”请填写“招商银行XX分行XX支行”(即账户开户网点)。
2.建议您首选邮寄发函或线上电子询证函发起申请。
3.现场跟函所需资料:办理人员身份证件原件及会计师(审计)事务所等部门出具的授权书或介绍信。
感谢您对我行业务的支持与理解!
特此通告。
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
2022年11月